1、应有引种(调入)管理制度和相应记录;2、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引种(调入)隔离管理制度,完整的隔离观察记录和隔离期间或期满检测报告;3、国内引种应来源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国外引进种禽或种蛋应有国务院农业农村或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审批意见及海关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4、引进种禽/种蛋,应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畜禽合格证、系谱证等证件:引进商品禽,应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5、引入种禽/种蛋入场前、外购种禽/种蛋使用前、留用种禽/种蛋应有相应净化病种的病原或感染抗体检测报告且结果为阴性;6、本场销售或出栏动物,应有相关净化病种的抽检记录,并附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7、应有近3年完整的动物淘汰和销售记录。